关于开展江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定点康复
评估机构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残联、卫生计生局及市直相关单位:
为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和评估机构定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粤残联〔2016〕83号),开展江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准入标准:
1、申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开展有关业务的相应资质,并具有符合提供相应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硬件设施、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的各类康复服务机构或组织;或由残联等部门组织建立的公益性、综合性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包括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社区康园中心、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工疗站及农疗站等)。
2、准入标准
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评估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残联〔2017〕74号)有关标准执行。(该文件在江门市残联官网(网址/)和江门市卫生计生局官网(网址http://wsj.jiangmen.gov.cn/)公布。
二、申报时间
三、受理单位
1、市直康复服务机构向市残联提交资料(涉及多个服务项目的,以法人单位统一报送),由市残联会同市卫生计生局审定。(联系人:伍奕锋,电话:3952771,邮箱:39299471@qq.com)
2、县区康复服务机构向属地残联申报,由属地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审定,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