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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5日     浏览:1263

附件

招工启事

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关心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目的,决定面向我市招收一批残疾人。
一、范围条件
1.年龄18-45岁,性别不限,属台山市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聋哑类或下肢残疾3-4级,生活能自理的残疾人。
二、工种
1.针车工
2.制鞋工
三、待遇
1.生手在培训期间,保底810元/月;熟练后按件计酬,标准1500-3000元/月,并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
2.提供食宿,有伙食补贴,并设勤工奖、优秀员工奖、最高工资奖等。
3.每月4天假期,如因工作需要加班,补助加班费。
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及1寸免冠彩照2张到市残联报名。

冲蒌万胜鞋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