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残联[2011]1号
关于开展2011年“为群众送温暖活动月”的通知
各镇(街、场)残联: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为群众送温暖活动月”的通知》(江残联[2010]130号)要求,每年1月份为我市“为群众送温暖活动月”,请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在元旦、春节期间,采取上访、慰问、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困难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多途径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广大残疾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请各镇(街、场)残联把《2011年“为贫困残疾人送暖活动”慰问名单表》填好于2011年1月26日前报市残联。
台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黄少华,联系电话:5557525,传真:550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