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要求,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根据《广东省残联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6〕19号)文件精神,现对台山市2015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台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33号
联系电话:0750-5551185
附件:台山市2015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