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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手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6日     浏览:2910

    根据省民政厅、省残联的工作部署,我省自20176月起启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化审批工作,由镇(街)、村(居)通知、组织辖区内已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提交申请资料,重新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核、审定和公示公开。按照粤民发〔2017134号文件规定,从201811日起,未按规定时限提供申请资料录入系统的已享受对象将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截至11月底,我市仍有一些已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尚未提供有关申请资料。

    为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对象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提供申请资料的享受对象及其法定监护、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于20171215日前,携带享受对象本人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向享受对象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村(居)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手续。逾期未提供申请资料的,将按照粤民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停发待遇。

特此公告。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