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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1日     浏览:2438

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性组织,是由全市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市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应尽的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四)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托养、维权、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服务、组织建设、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科技信息化应用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沟通党和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

(六)联系和指导全市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七)开展与港澳台地区、海外华人华侨和国际社会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互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残疾人事务交流合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