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残联于8月1日正式上线评残系统,实现从申请受理、评定、评定结果录入到审核发证等业务流程的线上操作,申请人无需多次往返提交纸质材料,减少跑腿次数。
一、适用范围
1.初次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人员,包括各类残疾类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的申请人。
2.已持有残疾人证,申请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的持证残疾人。
二、评定申请
线上申请: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端口申请残疾评定,根据指引上传相关证件和填写信息。
线下申请:前往市、镇(街)残联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与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两寸白底彩照2张,本人病历或出院小结等与残疾相关的疾病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协助将申请信息录入系统。
三、申请审核
市残联在收到申请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四、评定预约
受理通过后,系统向申请人发送短信通知,写明评残机构和评残医生的上班时间,申请人按照评残医生的上班时间前往指定的评残机构进行评定(听力类残疾评定由于使用检测设备的人数较多,需要与评残机构预约时间,预约电话:台山市人民医院,5552070),评定后不用再到市残联提交资料。
五、证件领取
申请人在评定后,市残联在20个工作日内容完成公示、审核、制证等环节。完成残疾人证制作后,通过邮政快递将证件送达申请人手中,或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地点领取。
六、评残机构
机构名称 |
评定类别 |
台山市人民医院 |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 |
台山市中医院 |
视力、肢体 |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 |
(7周岁以下儿童)智力 |
台山市斗山镇中心卫生院 |
精神、智力 |
台山市公共卫生医院 |
精神、智力 |
咨询电话:台山市残联康复部,0750-555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