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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开展2011年“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3月21日     浏览:1256

台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台残联发〔2011〕12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开展2011年“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场)残联:
    根据《广东省组织开展2011年“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实施方案》(粤残联〔2010〕6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残联制定了《台山市开展2011年“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镇残联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开展城镇残疾人就业和培训情况调查,大力推荐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给市残联,共同促进其就业。
    二、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各镇要认真填写调查表(附件2),确保每一季度完成城镇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状况登记认定工作,并于3月25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本季度的调查表和活动报表(附件4),通过电子邮箱( tscl422@163.com )报市残联劳动服务所,由劳动服务所汇总后上报江门市残联。联系人:曾卫池,联系电话:0750-5551185。
附件:1、台山市开展2011年“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实施方案
      2.2011年城镇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调查登记表
      3.台山市2011年残疾人培训就业年活动情况季度统计报表

台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台残联发[2011]12号(红头)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