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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评残办证通告
发布时间:2011年4月2日     浏览:2001

有关部门及市民:

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是上级政府委托各级残联一项重要管理职能,《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型、等级的合法证件。没有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就难以享受政府的相应优惠政策。为方便和帮助我市城乡残疾人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市残联和市卫生局组织两个评残小组下乡到各镇(街、场)开展免费评残办证活动,希望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乡评残办证时间及地点

2011年4月6日至4月19日,每个镇安排时间一天,川岛镇安排时间两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4月6日:斗山镇府、都斛镇卫生院

4月7日:上午:赤溪镇计生服务所(田头点)

4月7日:下午:赤溪联络办(赤溪点)

4月7日:冲蒌镇府

4月8日:端芬镇府、三合镇府

4月11日:上午:白沙镇府;下午:三八办事处

4月11日:广海镇府

4月12日:四九镇敬老院;海宴镇、海侨(地点海宴残联办)

4月13日:水步镇体育馆、汶村镇敬老院

4月14日:上午:大江镇卫生院;下午:公益卫生院

4月14日:上午:深井镇卫生院;下午:那扶办事处

4月15日:台城街道城区医院、北陡镇卫生院

4月18日:上川办事处、下川办事处

4月19日:川岛镇府

二、下乡评残办证对象

台山市户籍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员;已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要求复评的人员。

三、提供资料

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正本,其他资料由有关部门单位帮助提供。

四、下乡评残办证优惠项目

凡参加本次下乡评残办证活动的人员,享有免交残疾评定费、照相费、资料复印费优惠,其费用由市、镇残联统筹解决。此次评残办证活动结束以后,需评残办证人员的各项费用由本人自理。

特此通告。

台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咨询电话:555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