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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创文活动预防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3月13日     浏览:1210

台残联发〔201237

关于积极参与创文活动预防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的通知

各镇(街、场)残联:

根据市委市府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保障工作,预防遗弃、虐待、侮辱等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共同促进我市创文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市委市府提出创文工作目标:2013年获得“广东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15年获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创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台山跨越发展的一大战略举措,是加快经济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重要抓手,让百姓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对我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又是创文活动的内容之一。各级残联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确保我市创文目标的实现。

二、明确任务,防患未然

根据市委市府创文任务分解要求,市残联系统主要任务是预防遗弃、虐待、侮辱等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减少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投诉。各级残联必须层层落实维权防犯责任制,认真做好残疾人权益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及家属沟通,增强残疾人知法、守法意识,提高残疾人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及时掌握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遗弃、虐待、侮辱等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妥善解决,减少群众投诉,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重视信访,化解矛盾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信访维权规定要求,高度重视残疾人信访工作。一是及时掌握信访动态,排查残疾人面临的实际困难、需求问题,重点掌握苗头性和倾向性,深入了解情况,听取残疾人呼声,结合实际,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采取切实可行办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妥善办理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登记、慎重处理、尽快解决,重大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使群众来信来访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复,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掌握政策,多办好事

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扶持残疾人办法》以及残疾人康复资助、托养资助、生活救助等文件法规政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在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文体活动等方面,按政策规定给予帮扶;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奉献爱心,多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帮助残疾人解决急难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共创和谐文明的台山。

五、加强检查督促,推动创文深入开展

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市残联创文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市委市府交办工作任务,对我市预防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属地残联及时整改,推动创文持续深入发展。

台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二年八月二十日